(相关资料图)
此是寺户申请谷物借贷的牒状,呈给敦煌佛教界最高机构都僧统司。丑年二月的6 份牒状写在不同纸上,未标日期,每份牒状上都有谷仓主管机关的批复,标注日期,据此可还原借贷程序:由寺户或所隶属的寺院撰写牒状,送至都司仓等待批复。“教授”负责审批并在牒状上署名,由“执仓所由”经手发放。数日后申请人往看批复,若已允准,可将借贷谷物携回。
国家图书馆藏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3 今日珠宝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3005074号-40 联系邮箱:5 85 59 73 @qq.com